笔迹鉴定,是指通过书写活动,对人们通过书写活动所产生的字迹的鉴别、鉴别活动,通过对笔迹的检查,可以在人身上判定笔迹是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他人书写。其中签名笔迹鉴定更为常见,多发生在借款、借款、遗产继承、合同履行等民事纠纷中。
笔迹鉴定流程
笔迹鉴定是相同的鉴定,整个鉴定过程分为检查、比较检查、综合判断三个阶段,各阶段有相应的方法。
(一)分别检验
分别检验是发现与确定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各自的特征:
判定建材笔迹特征的真实程度。根据检材笔迹的特点和案情,准确地判断笔迹特征的变化或伪装以及变化或伪装的原因与程度。
它主要表现为笔迹工整程度一致、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相适应、运笔自然、笔画搭配比例协调、书写动作规律性强等,既可认定为正常笔迹。。
比如检验笔迹的大小和斜度不均匀,写作速度不一致,写作不自然,笔画转折生硬,但写作动作有一定的体系,相同的单词和笔画特征基本一致,说明是由于客观原因或伪装以外的其他主观因素而形成的变化笔迹。
如果检验材料的笔迹熟练程度不一致,书写动作不系统,笔画弯曲断续,有停顿和修改痕迹,字体结构和形状异常,动作技巧和语文水平不一致,一般可以判断为伪装笔迹。
发现和确定样本笔迹特征。在对检材笔迹特征进行初步判断后,可以以此为依据,根据以上顺序和方法确定样本笔迹特征。同检材笔迹相同的特征和不同的特征应全面查找、对照。
(二)比较检验
对比检验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检材和样本的笔迹是否相同或不同的特征,为综合评判提供依据。
比较检验的内容有四个方面:
1、比较书写行为的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点、文字语言特点的相同和不同;2、比较单一或笔画的单个特征的相同和不同;3、比较各组特征的同异和异同;4、比较各类特征的同一性和差异;
对有字多的材料,比较检验应准确地将上述四个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进行统计分析,用数学方法反映出书写习惯的量、质的异同。
笔迹特征的比对方法通常有但不仅局限于以下几种方法。
(三)综合评断
综合评价是对检验材料笔迹与样品笔迹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和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作出稳定的结论。
评价方法,一般从研究差一点开始。鉴别任何笔迹,都会有一定的特征差异。评价差异点的关键在于确定差异点的性质。它的性质有两个方面:本质差异和非本质差异。非本质差异表明检验材料笔迹与样品笔迹不同特征的数量和质量所占的比例较小,本质差异表明两者不同特征的数量和质量比例较大。前者通常表明两者反映了不同人的写作习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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